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查核合格,获得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头标有明显的色彩,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迹应平直,鱼尾板衔接螺栓应无松动,轨迹和起重机工作规模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七、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选用试电笔测验金属结构部分,承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应运用专用扶梯。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工作,在承认各组织工作正常,制动牢靠,各限位开关活络有用后,方可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宣布音响信号暗示,重物提高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高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避免摇摆。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道路禁止从人上方经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经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上2m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进,行进中不得忽然变速或后退。两台起重机一起作业时,应坚持间隔3~5m。禁止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三、起重机行走时,两边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中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持续运用。
十五、操作人员由操作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主动断电联锁设备或事前堵截电源。
十六、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劲风时,应中止作业 并锁紧夹轨器。
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方位,桥式起重机应将十八、小车停放在两条轨迹中心,吊钩提高到上部方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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