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银杏林生态农业开展有限公司仓储用房建造工地产生一同高处掉落事端,致1名工人逝世
2021年3月底,银杏林公司实践担任人龚某军找到郁某宝,托付其承建库房工程。银杏林担任供给建材,郁某宝担任手艺劳务,劳务费20余万元。因郁某宝自己对修建施工方面并不了解,便又去找同乡中有多年修建工程施工经历的郭某云一同做,施工工人为郭某云担任招集,二人一起担任施工。
2021年8月16日上午6时左右,施工方的作业人员(共9人)出场对仓储用房二层的跨间立柱进行立木模作业。9时左右,吴某国在移动式脚手架的二层和搭建好的墙体之间放置一块木板,预备站在木板上给仓储用房东南角第二根柱子立模。在其站上木板之后,因重心不稳,木板靠墙一端下滑,将脚手架朝外挤而产生歪斜。此刻,站在下方的小工扶住了歪斜的脚手架,此刻吴某国已站在了脚手架二层平台上。吴某国为了使脚手架回正,折腰去拿木板时,头朝下摔落至离其站立点约4米的地上。事端产生时,吴某国未戴安全帽,也未带安全带。
事端产生后,现场人员当即报120、110,120至现场后将吴某国送至医院抢救。郁某宝、郭某云同到医院帮忙救治。至11时许,吴某国经抢救无效逝世。
接报后,区首要领导及农科园首要领导连续赶赴事端现场。区应急办理局、淮阴公安分局、住建局、马头镇、农科园相关人员当即赴现场赶赴现场。因接报时死者现已逝世且没有涉险人员,应急救援作业即时完毕。
(一)直接原因:作业现场无任何防护设备(安全网、防护栏、安全带等),死者作业时未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暂时脚手架设置不标准,导致产生意外时,移动式脚手架向一侧歪斜。
2.银杏林公司实行建造方职责不力,实行发包租借办理职责不力,一致和谐办理显着不到位。
(三)监管职责缺位。农科园管委会和有关单位未仔细实行对银杏林公司及其建造进程的安全监管,项目违规建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一)郁某宝、郭某云。安排的施工队不具备安全出产条件及相应资质,作业现场存在一系列违法行为,是形成事端的首要原因,郁某宝、郭某云负直接和首要职责,已由淮阴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拟追查刑事职责。
(二)银杏林公司实行发包办理及风险作业办理不力。对事端产生负有重要职责。淮阴区应急办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矩,给予银杏林公司2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起,对其直接担任人和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姚某诚、龚某军,别离处以3000元、10000元罚款。
(三)农科园管委会有关农业、修建条线安全监管职责缺失,区纪委监委对分管领导梁某成、韩某给予诫勉说话;对科技开展局局长王某虎、规矩建造局局长杜某海别离立案查询。对马头镇豆瓣集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立案查询。
(四)其他。区安委会别离对淮阴区农业乡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头镇政府施行了警示提示。
电 话:0351-3134418
手 机:邵经理 13603557792
邮 箱:sxgcjx@sxcig.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恒山路51号